【通讯员吴冰冰】7月22日,我市一名婴儿因高烧突发抽搐,失去意识,孩子妈妈紧急求助停靠在路边的私家车,热心驾驶员立刻让他们上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一路“狂飙”,连闯5个红灯,以最快速度将孩子安全送医。事发当晚8点左右,襄州区伙牌镇的王女士(化姓)9个月大的婴儿突然高烧至39.5度,王女士和家人匆匆忙忙抱起婴儿赶往医院。在等车途中,孩子突发抽搐失去意识,吓得王女士和家人手足无措,当街痛哭。
眼看不远处停着一辆私家车,王女士和家属抱着孩子飞奔上车。上车后,王女士表示怀里的孩子不停抽搐,已失去意识,让车主把她们送到医院。
时间就是生命,车主见状,立马就启动车子,载着她们奔向市妇幼保健院。其间,王女士拨通了市妇幼保健院电话,医院总值班梁琪在儿科急诊一直电话和王女士保持联系,指导她进行应急处理,密切观察婴儿情况,谨防发生意外。
与此同时,这辆“鄂FDC1586”的私家车如风驰电掣般,一路连超多辆车,闯过十字路口,以最快的速度抵达市妇幼保健院后,车主护送患儿一路小跑冲进急诊,直到协助孩子办完住院后,他才放心离开。所幸送医及时,经过治疗,孩子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眼见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王女士心有余悸,“要不是这位师傅,后果不堪设想。他为了我们一路狂飙,但可能会因闯红灯被罚款!”后来经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联系得知,这名好心私家车主名叫张金涛,是襄州区石桥镇居委会2组居民,是一名货车司机,驾龄已有20年。
“当时情况紧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连闯了5个红灯。”张金涛说,生命面前无小事,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他脑子里只想着要赶紧把孩子安全送到医院。
那么,私家车为救危重病人闯红灯可以消除违法记录吗?
襄阳交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交警在调查闯红灯情形确实为见义勇为救人之举,将给予撤销相关处罚决定。襄阳交警介绍,将主动联系见义勇为司机张金涛,在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以及医院相关证明后,会撤销对张师傅闯红灯的处罚。
不过,交警部门不提倡私家车救人闯红灯的做法,因为私家车不同于110、120、119这样的急救车辆,有明显的标志,有警报装置,闯红灯的时候,市民可以避让,而私家车没有特种车辆的标志和警报装置,闯红灯的时候十分突然,很可能导致危险的发生。建议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找到最近的街面执勤交警,由警车鸣警笛、亮警灯开道,保障安全顺畅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