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母告知书
新生儿母亲: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原则上不予按照单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但因个人原因申请办理单母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知晓一些内容。
1、按单母办证新生儿必须随母姓。
2、如果以后因个人需要,要求添加父亲信息,必须一家三口做亲子签定,凭亲子鉴定报告书按照换发流程办理。亲子鉴定费用自担。
3、如果因出生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缺失,造成小孩子监护权、抚养权(费)等系列纠纷,后果一切由自己承担,与医院无关。
特此声明。
告知人签字:
被告知人母亲(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
单母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
医院: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在你院分娩一活 (男/女)婴,取名 。 因 原因,申请
在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上不出具婴儿父亲的相关信息。
医院已对办理单母有关事项对本人进行了告知,已知晓告知内容,坚持按照单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由此导致的法律纠纷、证件用途受限等情况与医院无关,责任由本人自担。
(备注:单亲申请必须由母亲本人填写和办证。)
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