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院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5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检验技师1名,药剂师1名,影像技师1名,康复治疗师1名,护理10名,收费员1名。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度襄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 日至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江北工作区八楼人力资源部(樊城区春园路12号)。
3.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相关执业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我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列入本次招聘考试对象。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属聘用后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百分制评分,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基本操作等职业技能,百分制评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取消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和体检。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核、体检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该岗位原则上不再递补。
六、聘用管理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经试用考核合格,正式聘入相应岗位,聘用期间按照我院聘人员管理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10-3069911;
监督电话:0710-3513117。
附件1:《2018年度襄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bianjiqi/attached/file/20181116/20181116161821992199.docx
2:《2018年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bianjiqi/attached/file/20181116/20181116161836103610.docx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1月 15 日